时间:2017-11-17 19:01:52 阅读数:31228
设立全省民用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举报电话
为加强全省民用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工作,华体会app最新版|首页下载、省内各机场设立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举报电话:
华体会app最新版|首页下载:0351-7288299 13333513299
太原武宿国际机场0351-7012317 13333519776
长治王村机场0351-2176424 17735511476
大同云冈机场0352-5688118 18003521766
吕梁大武机场0358-3711123 18003580177
忻州五台山机场0350-3327373 17735006768
运城关公机场0359-2598119 18235950012
临汾乔李机场0357-7186049
民用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民用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对破坏民用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制止,并向机场管理机构或所在地、市有关部门报告,或拨打举报电话。
举报范围包括:
一、禁止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从事下列活动:
(一)修建超过民用机场净空障碍物限制高度的建筑物或设施;
(二)修建向空中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而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设施;
(三)修建靶场、强烈爆炸物仓库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设施;
(四)设置影响民用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的灯光、标志或物体;
(五)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影响机场助航设施使用的植物;
(六)饲养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
(七)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秸杆、垃圾等物质。
二、禁止在以民用机场导航台天线为中心的范围内从事下列活动:
(一)半径500米以内架设110千伏以上的架空高压输电线;
(二)半径150米以内修建铁路、电气化铁路、架空金属线缆、金属堆积物和电力排灌站;
(三)半径120米以内修建高于8米的建筑物;
(四)半径50米以内修建高于3米的建筑物(不含机房)、单棵大树和成片树木。
三、禁止在民用机场跑道延长线两端各3公里、两侧各2公里范围内施放任何升空物体。
四、其他影响民用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的行为。
机场净空环境受法律保护
民用机场净空,是指依据《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按照机场远期总体规划制作的,经民航上级机关批准的,为保障飞机起降安全而规定的障碍物限制面以上的空间,用以限制机场及周围地区障碍物或移动物体的高度。
机场净空环境是受法律保护的,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及规定,主要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等。
根据民航法,各级政府及个人都有保护民用机场净空环境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允许破坏机场净空环境。
在太原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修建建筑物或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征得机场管理机构的同意。经机场管理机构论证,确定对净空安全无影响后再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实施。凡擅自在机场净空区域内修建的超高建筑物,超高部分必须拆除,其损失由建设单位或个人承担。
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严禁修建超出规定的超高建(构)筑物和影响机场通信、导航的设施。机场净空区域内原有的超高建(构)筑物或设施,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飞行障碍灯和标志,并使其保持正常状态。
凡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进行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各类灯光、烟雾排放、鸟类和风筝放飞、气球释放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活动,应当报机场管理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批准。
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禁止发生影响飞行安全的下列行为:
(一)修建可能在空中排放大量烟雾、粉尘而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
(二)修建靶场、爆炸物仓库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三)设置影响民用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的或者机组成员视线的灯光、标志、物体;
(四)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者影响民用机场助航设施使用的植物;
(五)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动物、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和其他升空物体;
(六)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秸秆、垃圾等物质,或者燃放烟花、焰火;
(七)设置易吸引鸟类及其他动物的露天垃圾场、屠宰场、养殖场等场所;
(八)其他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活动。
机场电磁环境保护知识
民用机场航空无线电导航台站电磁环境保护区域,是指为保障太原机场航空无线电导航台站的正常工作,按照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或技术规范划定的地域及空间范围,包括中波导航台电磁环境保护区域、仪表着陆系统台站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全向信标台电磁环境保护区域、通信台站电磁环境保护区域。
民用机场电磁环境是受法律保护的,主要的法规及规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MH/T4003--1996)》等。各级政府及个人都有保护民用机场电磁环境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允许破坏机场电磁环境。
在机场航空无线导航台站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内不得修建影响机场航空无线导航台站电磁环境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禁止在以机场通信、导航设备天线为中心的下列范围内从事以下活动:
(一)半径6000米以内设置1kw以上的调频广播电台;
(二)半径1000米以内设置调频广播电台;
(三)半径800米以内设置能产生有源干扰的电子、电器设施;
(四)半径450米以内设置金属建筑物、密集居民楼、架空高压输电线等高大障碍物;
(五)半径360米内架设架空金属线缆,360米外架设超过天线顶部为准0.5度垂直张角高度的金属线缆;
(六)半径300米内修建二级以上公路;
(七)半径150米内修建铁路、电力排灌站、金属栅栏和存放金属堆积物;
(八)半径100米以内设置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